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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7/2020-0128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提升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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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提升资金效益

文章来源:永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7-06 16:28 字号:

今年来,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集中发力,精打细算各项支出,确保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落实“零基”预算

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严格审核把关,严控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完善跨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方式,将项目按轻重缓急和成熟度进行排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由“一次安排、分年拨付”调整为“分年安排、滚动管理”,避免资金沉淀。

打破原有支出固化格局,对预算执行年度的国库集中支付年底指标原则上清零,以”四保一压一促”(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压一般性支出、促高质量发展)为原则,“一年一定”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及时在财政及市直其他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市本级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33.2亿元,较去年压减6.6亿元,主要是大幅压减整合了一般性工作专项设置,预算安排到部门的各类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个。

坚持三条原则

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市本级财政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年终原则不安排预算追加。新增预算追加支出,须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坚持“国库集中收付”原则。包括临时机构资金在内的所有财政性资金一律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系。

坚持“统筹使用”原则。未明确到具体实施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一律由市财政局统筹使用。

严控十项经费

严格把关审批人员经费、运转经费、会议经费、差旅费、奖励经费、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规划编制经费、机关维护经费、项目建设经费等十项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民之所盼”“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全市预算单位的各项支出安排再次进行全面盘点、梳理和压减。

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2000余万元。

用好专项债券

群策群力。全力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战略等重大机遇,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集思广益、通力合作,针对性地加强专项债项目储备。对已申报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对入围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尽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债发行各环节工作。

规范管理。出台《永州市市本级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地方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有序推进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工作。

聚焦重点。严格对照专项债券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条件,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重点聚焦中央和省里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依法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

截至目前,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发行48.43亿元,支持47个项目建设、总投资272.26亿元,其中:安排专项债券26.37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项目19个,总投资150.08亿元;安排专项债券6.3亿元,支持农林水利领域项目3个,总投资71.98亿元;安排专项债券6.768亿元,支持社会事业领域项目12个,总投资33.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