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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1-30 14:39
名称: 全国首部!湖南出台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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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湖南出台医保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刘银艳 发布时间: 2018-11-30 14:39 字号: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这是我国首部省级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完善医疗保障扶贫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细化扶贫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为实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并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

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城乡差距逐步均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全省范围内建立起政策协同、资金整合、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一站式”结算平台,切实为全省贫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方案》要求,各地在现有医保制度之外自行开展的新的医疗保障扶贫措施探索,要在2020年底前转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进行。各地要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身份标识,建立贫困人口专项管理台账。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患病就医、待遇保障、费用结算等情况监测。建立医疗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调度机制,按县市区、市州、省3级定期汇总报送数据,加强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