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7-0703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26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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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有限的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 确保湘江水质域内达标
为切实用好2015年度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市财政局联合市环保局对项目进行了各县区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认真论证筛选,最后报市政府批准,确定了冷水滩区湘江饮用水源地支流——楚江、芦江及岚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九个项目,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湘江流域的水质。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份,永州境内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为I、Ⅱ类水,出境水质稳定在Ⅱ类水标准以上,国家考核的3个断面水质优良达标率和27个省级水功能区达标率都已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