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9-102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09 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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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永财检〔2019〕25号
永财检〔2019〕25号
行政处理决定书
当事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星
地址:永州市育才路时代花园左侧二楼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购〔2018〕8号)和《财政检查通知书》(永财监函〔2018〕25号)的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18年12月05日-12月10日,对你公司送检的永州市德源路污水提升泵站2、3号泵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方式);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驾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等3个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下列问题:
一、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通过检查发现,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资料中,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该问题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三条:“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
1、永州市德源路污水提升泵站2、3号泵机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18年07月27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2018年08月07日。
2、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3月30日。
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的规定。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和规定时间公告合同
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送检的3个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项目资料中,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和规定时间公告合同。
该问题违反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第二条:“(四)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要求。……⒎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公告框架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的规定。
四、资料中未附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通过检查发现,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资料中未附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规定。
五、档案资料中无合同履约验收记录
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送检的3个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档案资料中无合同履约验收记录。
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六、资料中未附退还保证金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技术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资料中未附退还保证金情况。
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的规定。
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二十三条“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06月10日,向你公司发出《检查结论征求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你公司无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第三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上述一至六的问题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财政监督科)。
本行政处理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南省财政厅或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不停止执行。
附件:送达回证
永州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
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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