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791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8 16:59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永发改价费〔2018〕115号
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
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
现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18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附: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行服务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